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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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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随州市,是湖北“汉十工业走廊”上一颗璀璨的明珠。全市版图面积9636平方公里,总人口258万,辖曾都区、广水市、随县三个县级行政区划。

随州,曾是中原文明和荆楚文明的交汇之地,素以炎帝神农故里而称古,以出土战国早期大型成套“曾候乙编钟”而称奇,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大洪山而称美,以悄然崛起的“中国专用汽车之都”而称新。

     近年来,随州市检察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取得了显著的建设成效。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 “全国文明接待室”、“‘两房’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先进单位”、“集中处理涉检信访专项活动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最佳文明单位”、 “全省卫生先进单位”;被省委宣传部授予“理论学习先进单位”;被省委政法委授予“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五好机关”、“十佳政法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理论学习先进单位”、“园林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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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风采
刍议基层检察院文化建设
作者:随州市检察院  时间:2011-11-24
                      郭泽强
一、强化检察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2011年是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强化检查管理年。在笔者看来,实现高效的检察管理,关键在于治心,心治则身治,身治则管理中的一切问题迎刃而解。而强化心治,刚性的制度规范不可或缺,但是柔性的软实力建设同样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检察管理文化是是关于检察机关管理理念、管理机制、管理方法、管理模式的集中反映,近年来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去年周永康同志最近就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2010103031日,全国检察文化暨法治文化理论研讨会在武汉召开。检察文化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思想和形式,将会极大促进检察理论的进一步丰富,从而推动检察事业的全面进步。而基层检察机关作为检察机关体系中的最小单位,它所具有的广泛性和工作的具体性,决定了它是承担检察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因此,加强基层检察机关的检察文化建设对推动全国范围检察文化的向前发展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检察文化的定位

 那么,究竟什么是检察文化,它究竟包括那么内容呢?关于检察文化的概念,目前理论和实务界,有两种比较代表性的看法:一种见解是把检察文化看作从物质到精神、从有形到无形的东西;而另一种观点是把检察文化简单地理解为单纯的文化活动,如琴棋书画赛等等。具体实践中,第一种见解过于抽象,使人难以把握检察文化的外延,而第二种看法尽管简单易懂,且有很强的操作性,但把检察文化简单化了,故也没有把握检察文化的核心内容。
      我们认为,要理解检察文化的概念,要注意三点内容:一是检察文化的共性,即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一个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检察文化植根于中国文化的大环境中,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检察文化既受到社会主义文化的制约和影响,同时也要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共同准则。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必然生成的法律文化。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建设的灵魂,它是文化的本质和人的本质的统一,它是理念形态文化、物质形态文化和制度形态文化的复合体。二是检察文化的个性,检察文化又是特殊的文化,检察文化尽管是组织文化的一种,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组织文化,它具有一般组织文化的共性和特点,如它具有一般组织文化的特征、结构、功能,但同时它又是特殊的文化,它体现了检察制度建设、实践活动的活动规律、工作成果等,它支配着检察官的行为、意识、理念等。检察文化不是管理方法,而是形成管理方法的理念;不是行为活动,而是产生行为活动的原因;不是人际关系,而是人际关系反映的处世哲学;不是工作状态,而是这种状态所蕴涵的对工作的感情;不是服务态度,而是服务态度中体现的精神境界。三是检察文化反映着检察干警这一特殊群体共同的价值标准、审美观念、思维方式和群体趋向。它既是这一群体的精神及物质文化水平的高度概括,又体现着这一群体精神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成就和标准。因此,总体来看,检察文化是一个有自己特色的文化。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在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形成的内在的和外在的行为模式,是具有检察工作特色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因此其内涵应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物质文化,其主体是"",包括检察机关的办公楼、技术设备、车辆等;二是精神文化,包括检察官们的价值观、执法理念、宗旨、工作作风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等。
    
基层检察机关的检察文化不是凭空产生也不是自发形成的,它是在检察机关长期的执法活动中,由其特有的价值观、执法理念、行为规范等,经基层检察官们实践后,提倡而逐步形成的一种个性。这种独特的检察文化一经形成,便成为该检察机关进一步发展的精神力量,从而在检察机关内部产生一种强大的凝聚力和推动力,团结、激励着全体检察干警自觉为实现本院的发展战略而努力。检察文化之所以有这样的特点,是由于它本身的功能决定的。检察文化应具有如下三大功能:
      1、导向功能。

    作为观念形态的检察文化一经形成和确立,就会产生一定的导向作用。这种导向从意识形态深层指引检察机关发展的根本方向,对检察干警及其行为起到导航作用。优秀的检察文化集中体现了检察职业的崇高理想和价值追求,它是通过检察干警接受和认同而形成和确立的。因此,它引导检察干警规范自己的行为,激发检察干警把自己的理想与检察事业的具体发展目标结合起来,进而把检察职业目标与个人目标融为一体。这种导向功能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增强检察机关的凝聚力。这种凝聚力来自于对检察文化的同化、规范和融合作用。通过建立为干警都共同接受和遵循的价值观念,可以把检察官们的个人目标同化为基层检察院的目标,改变干警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价值体系,使全体检察官同心协力地为检察院的整体目标而努力工作。这种将个体力量整合为统一目标下的整体力量的同化作用使大家形成强烈的群体意识,增强检察官对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根据这种群体意识自觉地进行自我约束和规范。
  
   2、鞭策功能。
     需求的存在是促使人产生某种行为的基础。每个人都有相同或不同的需求,检察官也不例外。正因为如此,要调动我们每一个检察官的积极性,就必须针对不同的人,引导其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在基层检察机关中,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会在满足检察官的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他们的尊重和信任。以共同价值为核心,激发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每个检察官自觉地为检察事业而奋斗。通过分享集体的成果,检察官的自我价值得以体现,个人需求得到满足,并进一步受到激励和鞭策,形成良好的竞争工作氛围。
      3、制约功能。
     检察文化的制约功能不仅仅表现在通过物质层和制度层的各种物质形式和规章制度来约束检察官的行为,更主要的是通过检察文化对检察人员的行为形成一种无形的群体压力。由于检察文化使得检察组织的价值观念与检察干警个人的价值观得到统一,检察人员对组织的理念、行为标准等产生共鸣,继而产生行为的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意向。同时,检察干警在受到组织文化的影响和熏陶后,对组织的目标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从而更自觉地约束个人的行为,使自己的行为方式与检察院的整体目标保持一致。由于检察文化带来了无形的、非正式的和不成文的行为准则,使得每个干警进行自我管理和控制,克服了检察官们对单纯硬性的规章制度的抵触情绪,因此,检察文化可以将外部的约束和检察官内在的约束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从而形成由内而外的制约。
    三、推进基层检察院文化建设的设想

     基层检察机关作为检察机关体系中的最基本单位,它也是承担检察文化建设的最基本的载体。因此,加强基层检察机关的检察文化建设对推动全国范围检察文化的向前发展的作用,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我们认为,要加强基层检察院的检察文化建设,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以德治检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在队伍建设中往往强调建章立制的多,而对以德治检提的不够多。依法治检是加强队伍建设的必须要求,而以德治检,就是强根固基、凝聚人心的重要体现。依法治检和以德治检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都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方法。

 依法治检就是指用一系列严格规范的纪律、制度来管束我们的检察官,规范干警的行为。它要求我们对所有的检察干警都必须要严格管理、从严要求,以保证队伍的纯洁和清廉。 “以德治检”的理论依据,源于江泽民同志关于“以德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德治检,是讲从加强检察人员的思想道建设入手,以培养检察干警特有的理想人格为主要内容,注重提高检察干警的思想道德水平,以增强其遵纪守法、公正执法、为民执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在检察文化建设过程中,强化以德治检,首先必须大力加强干警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干警的检察职业道德修养水平,使其真正做到公正执法、热情服务,成为社会文明的表率、遵纪守法的模范。在对检察干警职业道德培养过程中,可通过个别谈话、观看展览等多种形式。强调个人的自我修养即由个人自觉按照国家的要求和社会道德、检察职业道德原则规范,在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行为品性方面进行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检察职业道德行为的选择能力。不断克服和清除自己身上的一切旧道德的参与和消极因素,使自己成为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的品质高尚的人。其次,应在广大基层检察干警中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坚持集体主义价值导向,正确树立检察文化建设的价值观念。人民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应当以集体主义为价值导向,建设社会主义检察文化。检察文化建设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强调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强调个人对本院、对国家、社会的义务感和责任心,培育和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从而调动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掘干警的潜能。

  ()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要求在基层检察机关实行人性化管理机制,提高和培养干警工作积极性及创新精神,从而紧紧把握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文化是人的文化,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是人的因素,因此检察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采用教育、启发、诱导、吸引、熏陶和激励等多种方式来培养干警们的命运共同感、工作责任感、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养,促使每位干警都能把其内在潜力和创造力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成为本机关发展的真正源泉。这方面,关键是注意以下三个问题:第一,设计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薪酬激励是所有激励的基础,是基层检察人员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也是其产生更高层次需求和追求的基础。除了正常的工资外,可以考虑奖金激励,对于工作比较突出、考核位居前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合理的奖金鼓励。比如代表单位参加比赛的部门和个人取得好成绩的,要给予合理的物质奖励。在岗位练兵中表现优异的检察人员也要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重视教育与培训。检察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是其不断成长的动力与源泉。检察机关要重视对检察人员的人力资本投入,健全人才培养机制。要在了解检察人员岗位需求的基础上开展培训,保证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同时要选择合适的培训方法和内容,要细分培训对象,区分不同年龄段的接受能力。在培训结束时,要考察培训的效果。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将检察人员送到专门的学术机构接受培训,要将具有吸引力的培训作为激励知识型检察人员的重要手段。在这方面,随州检察院也迈出了富有成效的步子,比如开设随州检察论坛,邀请省内外知名的专家多角度多学科的为检察干警传经送宝,开拓视野,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多期,在全院检察干警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第三,形成强烈的归属感。首先,用事业来激励检察人员。知识型检察人员并不仅仅满足于基本的生存需要,更以追求良好的职业发展为目标。将检察人员的个人成长与单位的发展结合起来,为他们提供发展机会,提供适合其需求的上升空间,使他们能看到自己在单位的发展前途,从而产生归属感,愿意为单位的发展努力。因此,对于基层检察院来说,不仅仅要待遇留人,更重要是事业留人。其次,用优秀的文化感召检察人员。一个基层院的文化建设就是其不可多得的品牌,文化的内在指引功能会使得检察人员形成强烈的荣誉感,从而更好地从事业务工作。

(三)以新为魂

以新为魂就是不段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深入进行。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开拓创新,要求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的眼光大胆探索。开拓创新能力其实质是一种综合能力,它是各种智力因素和能力品质在新的层面上融为一体、相互作用、有机结合所形成的一种合力,是以智能为基础具有一定科学根据的标新立异。

作为检察机关,在经济腾飞的过程中,应当做好保驾护航的作用,始终以大局为重。但这也不意味着,检察机关就被动的呆在家里,不告不理,不可以创新。目前,中央政法委已经明确了,作为司法机关,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工作重心是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管理创新,以及公正廉洁执法。而其中,创新社会管理,是司法机关三项重点工作的中流砥柱。没有创新,化解社会矛盾也许就是不彻底的,公正执法也可能成为无源之水。我认为,深化检察机关三项重点工作,关键是从开拓创新入手。随州市检察院在方面多年来一直进行积极的探索。市检察院把“服务企业”作为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立足检察职能,以“服务企业”活动为载体,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院党组成员联系开发区企业开展结对服务,了解企业需求,帮助企业克难解困。市检察院在对涉企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性措施、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公检法相互协作快速办理涉企案件以及妥善处理涉企劳资纠纷、企业股权、借款、转制等民事行政案件及其申诉案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办案要求,确保为随州市的经济保驾护航。我们随州检察院在文化建设创新方面也迈出了富有成效的步子,比如开设随州检察论坛,邀请省内外知名的专家多角度多学科的为检察干警传经送宝,开拓视野,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多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结语

检察文化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它的出现为我们提升检察管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和方法,现在,如何运用这一方法为我们的检察事业和检察管理服务,对于理论和实务界来讲,特别是广大基层检察院来说,是需要认真思考并且不断探索的重大课题,我们也会不断探索下去。



[1] 作者系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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