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晓林
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是践行党的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是切实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广泛争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理解与支持的重要举措。周永康同志深刻指出,提高执法能力,最核心的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法律监督工作的根本出路就在于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因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院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于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做好群众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检察机关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贯彻群众路线,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导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依法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检察权。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群众观念
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这是社会主义制度所决定的。作为生活、工作在群众中间的检察干部,要明白“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的道理,牢记身边的群众是我们工作服务的对象。为群众服务,是党的宗旨,也是我们检察官的工作职责,所以做群众工作要牢固树立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念,检察权来自人民、属于人民的观念,检察工作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观念。才能真正解决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进一步增进对群众的感情,自觉做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甘当人民群众公仆。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应着重处理好如下三个问题:
一是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主与仆的关系。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告诉我们人民是历史的主人,无产阶级政党只有遵循群众路线,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给的权力只能为人民的利益而运作,从心底里对人民群众满怀深情,心存敬畏,从思想上、立场上切实摆正公仆与主人的位置,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心贴心,心交心,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思想上尊重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
二是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党章第一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共产党员、检察干部作为社会的一员,也同样需要吃饭、穿衣、住房、娱乐等,但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决定了每位党员不能只图个人的享乐,而首先应该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奋斗。树立一心为公、一心为人民的思想,克服个人主义和私心杂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三者关系,树立正确的财富观,不为财富所累,教育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徇私情,做到公私分明。
三是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大事与小事的关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需要我们去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执行。我们耍以创新的精神去面对新的情况、解决新的问题。但人民群众所普遍关心的生活小事,也需要我们去认真研究、关心,帮助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人民利益无小事。人民与党的血肉联系,对党的拥护,正是从切身体验中得到加强的。只要对人民的利益有好处,事情再小,也值得我们认真去做,把它作为实践党的宗旨的具体行动。 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群众权益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一贯宗旨,检察机关必须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解决“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始终做到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党中央对政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要求,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历打击刑事犯罪。依法严历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颠覆破坏活动和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严历打击“两抡一盗”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是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既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又认真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深入开展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国家投资领域职务犯罪以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适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立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下大力气监督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监督涉及民生的申诉案件,做到案结事了,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要通过监督促进相关部门防微杜渐、建章立制、强化管理,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信访渠道,创新接待方式方法,便利群众申诉举报,落实首办责任制,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妥善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五是继续开展检务公开,保障和落实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不断拓展公开范围,让人民群众能迅速、便捷地了解检察工作;建立完善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申诉的办理、督察、查究反馈机制和人民群众评判检察工作机制,最大限度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检察机关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做好群众工作,促进和谐稳定
检察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检察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源泉。坚持群众路线,建设和谐检民关系,是检察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群众工作做好了,才能在人民群众的心中有威望和影响力,才能使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一是检察官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与群众交流体现尊重、平等,交谈中让对方听得进、听得懂,要把握好听、看、问的时机,运用好语言艺术,说话要实事求是,体现虚心,切忌虚情假意,要实实在在。实际工作中,即要能说、又要会说,做好群众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这样即依法履行了工作职责,又取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要有较强的业务素质。作为检察官,要熟练掌握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接待、处理上访人员时,要运用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耐心地向当事人解释。做到有理、有据,群众信服。
三是要有较好的心里素质。检察官要时刻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能感情用事,特别是在群众情绪激动时,一定要保持冷静、沉着,说话和蔼,举止大方,仪表庄重,在群众面前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对群众的所反映的问题要用心去办,办不成的事情要向群众解释清楚,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四是学会做群众工作,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能力。群众路线是检察工作的基本路线之一,走群众路线必然要求检察干部要学会做群众工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做好群众工作,就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将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脚踏实地地立足本职去为群众服务,要放下架子,减少官气,降低傲气,消灭霸气,真心实意地尊重群众、理解群众、关心群众,多体谅群众的处境,多想想群众的难处,多帮助群众出主意、想办法、办实事。对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一定要作深入的研究和思考,即使群众的诉求不合理,也必须付诸一片真情,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