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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依法监督一起“违法收押”案件
发布时间:2010-3-3   阅读次数:165

 
 
      日前,随州市院监所处依法监督一起“违法收押”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现年46岁的陈某家住随县殷店镇,因涉嫌销售伪劣商品被刑事拘留。在送至市某看守所进行入所体检时,狱医发现其血压较高(BP210/120mmHg),询问后得知其患有高血压病,并且一直都在服用降压药物,遂向所领导作了“不符合收押条件”的汇报。后因办案人员坚持要求看守所收押,所领导勉强同意收押。
     驻所检察人员在巡视监室找在押人员谈话时发现陈某身体不适,问明情况后当即与看守所领导沟通,要求迅速将其送往省政府指定的随州市中心医院进行临床医学鉴定,鉴定结论为:BP200/120mmHg,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组。随后,驻所检察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之规定,督促看守所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办案单位采纳,遂对陈某变更了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为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随州市检察院向随州市公安局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公安机关严格执法,加强对监管场所的检查监督,强化责任追究,提高监管干警的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监所处    孙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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