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年来,我院把涉检信访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不断强化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制定涉检信访工作措施,增强了涉检信访的工作成效。信访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健全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全面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健全涉检信访工作机制,是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的重要前提。我们坚持以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为基础,以健全涉检信访工作机制作保障,推动了涉检信访工作协调健康地开展。
(一)开通“12309”电话,确保群众诉求渠道畅通
为了方便群众的控告、举报、申诉,减少群众上访的经费开支和路途奔波,建立方便、及时的群众诉求渠道。根据高检院和省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院率先于2009年6月18日开通了集控告、举报、申诉、投诉、法律咨询为一体的“12309”受理电话。并在多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目前每天受理举报咨询电话达20多人次,最大限度地解决了群众诉求难的问题。在此同时我院控申部门经多次与联通公司协调联系,在市联通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投资近30万元,建立了“12309”受理电话自动接转平台,配备了无人接听录音、传真打印电话,于今年3月份全面开通了三个基层院“12309”受理电话。并确保“12309”电话在正常工作期间有专人接听,非工作期间有录音和自动传真,每个来电有统一规范的记录,受理有明确记载,分流有专人负责,随即处理,及时反馈。其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分流到侦查指挥中心,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均作了耐心答复。为检察机关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提供了丰富的线索来源。
(二)强化涉检信访首办责任,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
建立涉检信访首办责任制度,强化涉检信访案件首办责任,是提高涉检信访案件办理质量,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举措。我院及时制定了涉检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度,明确规定涉检信访案件由控告申诉部门统一受理,按照各内设机构职能分工,归口办理,明确案件承办单位和办案人员首办责任、答复时间,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我们以“首办责任制”为抓手,实施首办责任制“绿色通道工程”,即在案件受理、办理、反馈、答复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康、有序、快捷、畅通无阻的工作机制;并推行“一案双责”,要求案件承办人既要对案件质量负责,同时也要对息诉工作负责,把息诉工作贯彻到办案的始终。自实施涉检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以来,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快速优质地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刑事赔偿案件3件,其它案件3件。
(三)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切实解决群众“见官难”
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是检察领导干部掌握涉检信访动态,了解群众诉求,解决涉检信访案件的重要环节。我们始终坚持“星期四”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近年来,我院检察长先后接待群众来访40人次,批办接待信件21件,批办案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及时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促使一批案件息讼止诉,赢得了群众的高度赞誉。
二、构建信访协调配合机制,多措并举解决矛盾纠纷
解决涉检信访案件,既需要检察机关内设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更需要党委、人大等领导机关的协调支持。因此,我们从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着眼,从构建信访协调配合机制入手,不断探索涉检信访协调配合途径,实行多措并举,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一)制定风险评估办法,防止事态矛盾扩大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结合随州市检察机关工作实际,我院于2009年3月份出台了《随州市检察机关涉检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办法(试行)》。规定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可能出现上访的各种因素,分三个等级作出评估,并制定出相应预警方案,及时排除各种不稳定因素,防止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目前,两级院对受理的所有涉检信访案件均实行了风险评估,效果比较明显,如我院公诉处办理的徐军故意伤害一案, 被告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害人亲属张凤玲认为判刑过低,要求检察机关抗诉,若不抗诉,以死相威胁,当时情绪激动,存在风险。公诉处对此案及时进行了风险评估,与控申部门共同多次对当事人进行法律解释说明,有效防止了一件新的上访案件。
(二)落实重点信访包案制度,促进信访积案有效解决
对涉检上访案件,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方便及时的工作原则,确立了从具体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到包案检察长的上访案件办理体制,形成了在市院涉检信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检察长负总责,主管检察长直接抓,控申部门牵头抓,相关科室协同配合抓的涉检信访案件调处机制。去年下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一场矛盾大排查、积案大清理、难案大处理活动,对清查出来的9件历史积案实行领导包案督办,目前已结案8件,取得了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良好效果。
(三)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处理信访合力
在接访中我们坚决克服门户主义,树立全市信访工作一盘棋思想,完善实施与公安、法院、政法委、人大信访部门协调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工作机制。如李清中缠纺闹访案,其对法院“不立案决定”不服,多年上访,并表示生命不息,上访不止。在做了大量工作仍然无法息诉的情况下,我院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汇报案情,提出处理意见。市委政法委及时召开案件协调会议。市法制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曾都区委政法委、曾都区法院、曾都区检察院、曾都区公安分局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共同研究。建议劳动教养委员会对李清中依法进行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的处罚。使这起久访不息的案件最终得以平息。
三、强化涉检信访工作措施,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
涉检信访案件大多上访时间长、引发信访成因复杂、息诉难度大,既有案件当事人对法律理解认识和个人切身利益的原因,也有司法机关对少数案件处理不公、不当的问题,为了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我们不断探索总结办案规律,强化涉检信访工作措施,坚持“三个结合”,不断提升化解涉检信访案件的工作效果。
(一)坚持做好信访日常工作与动态管理相结合,注重初访效果。在涉检信访工作中,我们始终贯彻以人为本,坚持人性化接待,在信访接待时做到“有三声、五服务”, 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和 “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让群众带着问题来,带着满意归。在做好信访接待的同时,对来访者的诉求及时做好接访、登记、分流、审查、处理、反馈等工作,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从而保证初访效果和信访渠道的畅通,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专项治理与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促进公正执法。近年来我院先后开展了清理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款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集中处理重信重访、化解信访积案等专项活动。通过专项活动,分析涉检信访的原因,查找涉检信访症结,纠正各种违反法律程序、超出法律权限的做法,对涉检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加以解决。
(三)坚持因案施策与案结事了相结合,推动事要解决。
不断加大涉检信访案件的办理力度,注重实际效果,做到“三个结合”、“五个到位”,即依法办案与灵活处理相结合;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与解决上访人的实际困难相结合;认真做好办案工作与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及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争取支持相结合。对合理的要求,纠正、解决到位;对过高的要求,教育疏导到位;对无理的要求,稳控措施到位;对缠访闹访的,果断处理到位;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诉求,经济补偿到位。
(控申处 张和平 苏慧) |